
作者:通丁卓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05-18

南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,某医药公司和相关成员被判承担相应责任。 河北省南宫市部分不法商户为提升生猪肉卖相、牟取不当利益,将荧光增白物质用水稀释后,涂抹在生猪肉上进行销售,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2025年6月,当地检察机关在大量走访、调查和检测获取证据基础上,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,建议依法查处涉案商户,并对辖区开展全面排查。相关商户受到吊销营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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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24日,南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情况通报称,4月22日上午7时许,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,发现商贩李某某在县城滨河路车行道上占道经营,影响车辆通行。执法人员劝其搬至县上统一指定地点经营,但李某某拒不搬离且情绪激动,与执法人员曹某某发生抓扯。事后及时送李某某到医院,经检查身体未见异常。通过调解沟通,李某某表示谅解。目前,有关部门正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。(中国小康网综合奔流新闻、中国新闻周刊、南江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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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6:37:15